马克思主义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团队建设实施方案

发布人: 梁红泉    发布时间: 2013-04-07    浏览次数: 318

根据《周口师范学院教学团队建设管理办法》(院政发﹝2009﹞99号)相关要求,结合部门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建设目的

旨在通过建立团队合作的机制,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开发教学资源,促进教学研讨和教学经验交流,推进教学工作的传、帮、带和教师队伍的有机结合,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

二、基本要求

1.团队组成。团队带头人应为相关专业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教师,且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较好的组织、管理和领导能力。每个团队至少由5位教师组成,团队成员有合理的年龄、学历和职称结构。

2.教学工作。团中所有成员均坚持为本、专科生授课;在教学工作中有强烈的质量意识和完整、有效、可持续改进的教学质量管理措施,教学效果好,无教学事故。

3.教学研究。积极参加教学改革与创新,参加过校级以上教改项目或获得过校级以上教学成果奖励。

三、主要任务

1.教学工作。了解学科(专业)现状,把握学科(专业)前沿,及时更新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科学,教学手段先进,重视实践性教学,引导学生进行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践,提高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教育教学研究。积极参加教学改革与创新,并把相应成果运用到教学活动中。总结教学研究、教学改革成果,组织申报各级教改研究项目和各级教学成果奖。

3.课程建设。积极开展课程建设、多媒体课件建设和网络课程建设等。组织申报各级精品课程等。

4.师资队伍。建立合理的教学梯队人员,特别要重视团队内青年教师的培养,提高整体教学水平,培育各级教学名师(能手)。

四、申报与评审

1.教学团队建设以立项方式进行,部门给予一定资助。

2.申报人按要求填写《公共理论教研部教学团队建设立项申报表》。

3.部门组织专家组评审,通过评审的项目部门予以立项。

五、建设与管理

部门教学团队建设项目每二年申报一次,建设周期为三年。

1.教学团队建设实行项目负责人制。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教学团队建设的各项工作,按照要求积极组织完成各类检查验收工作,保证按期达到预期建设目标。

2.部门每年组织一次自评和检查,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以达到预期的建设目标。对于出现的问题限期进行整改,对于整改不力或整改效果不明显的,暂停其经费使用。

3.校级教学团队的申报在部门教学团队建设的基础上推荐产生。

六、领导小组

组 长:张苏峰

副组长:卞玉岭毛红忠

成 员:张浩胡现岭李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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