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实施方案

发布人: 梁红泉    发布时间: 2013-04-07    浏览次数: 279

师资队伍建设是提高教学质量和学术水平的重要保证。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培养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手段,也是适应新形势下高等教育发展的需要。为进一步确立教学和科研的中心地位,全面提高我部教师的师德修养、课堂教学水平,造就一支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的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队伍,根据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遵循教师成长的规律,采取全方位、多途径的培养措施,建立一支具有现代教师素质和创新精神的新型思想政治理论课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队伍。特制定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培养方案。

一、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和标准

(一)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热爱学校,热爱学生,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有拼搏奉献、甘为人梯的精神,有良好的师德修养和教书育人能力,能团结协作,得到同行的信任。

2.教龄在5年以上,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

3.积极主动地参加各种教研活动,业务拔尖,具有本学科领域比较坚实的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实践能力,已系统讲授一门以上课程,经过各教学环节的锻炼,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和优良的教学效果。

4.思路敏捷,有严谨求实的治学态度和较强的科研能力,教学或科研成果突出,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1)五年来,在中文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过2篇以上专业学术论文。

(2)作为主要完成人参加完成过省级以上科研项目,或公开出版过有较大影响的专著,或在业务比赛中获省级以上奖励。

5.有较强的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的能力。

6.业务能力破格条件:获得国家级科研项目立项或在国家级科研项目中获奖。

(二)学科带头人评选标准

1.每学年讲授一堂高质量的示范课。

2.当年在中文核心刊物发表一篇论文或在省级以上科研项目中立项或获奖。

3.每学年给全体教师作一次教学经验报告。

4.承担过1门以上教学改革课题研究,且效果显著。

5.当年学生评教成绩在90分以上。

6.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1人以上,并且指导和培养的青年教师的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有明显提高。

二、骨干教师的评选条件和标准

(一)骨干教师评选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和敬业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师德修养,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能模范履行教师职责,热爱学生,工作认真负责,勇于开拓;能与同志团结协助,顾全大局,服从学校工作需要,不计个人得失。

2.教龄在5年以上,具有所任学科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较为丰富的教学或实践经验,在本学科的教学或实践中确有特长,并被公认的业务尖子。

3.在教育教学改革中勇于创新,注重运用适应学校教学特点、较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手段,效果显著;在参与学校以上各类技能竞赛中取得优良成绩,为部门争得荣誉的。

4.有严谨求实的治学态度和较强的科研能力,科研和技改成果显著,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1)五年来,在中文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过2篇以上专业学术论文;

(2)作为主要完成人参加完成过省级以上科研项目,或公开出版过有较大影响的专著,或在业务比赛中获省级以上奖励。

(二)骨干教师评选标准

1.每学年讲授一堂高质量的示范课。

2.当年在中文核心刊物发表一篇论文或在省级以上科研项目中立项或获奖。

3.每学年给全体教师作一次教学经验报告。

4.承担过1门以上教学改革课题研究,且效果显著。

5.当年学生评教成绩在90分以上。

三、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办法

1.按照“坚持标准、严格考核、保证质量、择优推荐、宁缺勿滥”的原则,每次学科带头人的评选数量不超过我部专任教师的10%,骨干教师的评选数量不超过我部专任教师的10%。

2.成立考核小组,成员由部门领导、教研室主任及高级职称教师代表组成。

3.采取教研室推荐的方法,填写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申报表,在每学年开学初报部门办公室备案。

4.根据评选条件及标准,经部门考核小组评审研究、确认正式侯选人,并在部门公示后无异议方可当选。

5.评选出的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为阶段性荣誉,每二年评选一次,如下一届评选中落选则自动取消称号。

6.确定为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取消培养对象资格。

(1)在推举、审核、审定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2)离开相应教学岗位,不再担任教学的;

(3)不履行岗位职责,达不到岗位要求的;

(4)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5)违反师德规范,给学校名誉带来不良影响的;

(6)受到校纪处分或刑事处分的;

(7)违反其他有关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

四、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待遇

1.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作为部门拔尖人才,推荐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的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活动。

2.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在各级各类的评先、评优、职称晋升方面将优先考虑。

3.每年提供培养对象一次参加省内外专业学术会议或省级以上专业教学改革研讨会的机会,但需提供参会论文。

4.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培养对象到省内外进行教学改革调研学习。

5.每年给予培养对象书报资料费500元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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