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课程考试、考核管理办法

发布人: 梁红泉    发布时间: 2013-04-07    浏览次数: 238

为更好地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在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和提高综合素质方面的作用,不断推进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改革,把学生从死记硬背的传统考试模式中解脱出来,以适应高等教育大众化发展趋势,特制定思想政治理论课考试考核方案。

一、基本的考试考核方法

思想政治理论课考试考核由闭卷考试和平常考核两部分组成。

1、闭卷考试。在课程学习结束时,必修课程必须命题考试。考试命题必须坚持教学大纲的要求,既要反映学生对所学知识的理解程度,也要反映学生对所学知识的运用能力,保证学科教学质量。试题要有较好的信度、效度和区分度。命题要力求科学,试题按照百分制命题,不同类型的试题要有一定的比例。试卷命题具体命题由各教研室主任负责。

2、平时考核由学生上课考勤、作业、课堂表现等内容。

3、学生的综合考试成绩=试卷成绩(100分)×70%+平时考核30分(平时考核=考勤15分+作业10分+其它5分)

二、基本要求

1、各课程组和任课教师必须认真准备、精心设计,制定完整的和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案,报分管教学的部主任批准。

2、学生成绩必须分布合理,符合正态分布规律。

3、采用新的考试或考核办法,教师必须进一步加强学生学习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平时考核、促使学生自觉完成作业,参与课堂讨论和出勤(到课)等情况的检查考核,必须不断改进和改革教学方法,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增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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