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发布人: 梁红泉    发布时间: 2013-04-07    浏览次数: 126

为提高党员干部队伍思想觉悟和素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促进党员之间的相互沟通、理解和信任,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以促进本支部各项工作的全面、科学、规范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1. 党支部每年召开一次民主活会。

2. 召开民主生活会前,应将民主生活会的主题、时间、地点、参加人员报告校党委和纪委,同时邀请上级组织派人前来监督和指导。

3. 民主生活会前开展理论学习、广泛征求意见和谈心交流思想活动。党支部根据收集的意见和建议,讨论确定民主生活会的议题,重点解决一、二个热点问题。

4. 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党员,应认真准备书面发言稿,联系自身思想、学习工作实际,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和自查情况,提出整改方案,并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发言重点突出,切入要害。本支部党员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应事前书面请假,并提交书面发言稿。发言稿存入总支档案。

5. 民主生活会要敢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民主生活会的思想性和原则性,自我批评要实事求是,襟怀坦荡,正视问题,深入剖析思想根源;相互批评要坚持原则,坦诚相见,真诚的帮助同志认识问题、解决问题,坚决克服和纠正只谈工作不谈思想,只讲成绩不讲缺点,防止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总结工作会议。

6. 支部书记要切实发挥开好民主生活会“第一责任人”的作用,在党员发言结束后,要针对民主生活会的情况进行讲评,对在民主生活会上检查出来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7. 民主生活会应有详细的会议记录,主要包括:

(1)会议的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名单和缺席人员名单、缺席的原因等;

(2)会议的主要议题、汇总的问题、会议纪要、主要成绩;

(3)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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