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支部工作制度

发布人: 梁红泉    发布时间: 2013-04-07    浏览次数: 105

为了加强基础组织建设,规范各项工作,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支部根据院党委的部署,结合我部工作实际,制度该工作制度:

一、党支部的工作职责

(一)保证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改革及院委的各项决定在系的贯彻落实。

(二)参与讨论和决定系的教学、科研、学科建设、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支持行政负责人按职权范围行驶职权。

(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本单位干部的管理和教育工作。

(四)加强党组织的思想、作风建设,负责对党员的管理、教育、发展工作。

(五)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1. 组织落实学院的政治学习计划,及时传达院党委的指示、决定。

2. 结合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学生管理及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在广大师生中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保证上述工作的顺利开展。

3. 与系行政负责人共同落实对优秀骨干和青年教师的教育培养计划。

4. 贯彻落实院党委对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部署。

5. 经常关心、了解师生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帮助解决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认真落实《教师法》维护教师的正当权益。

6. 领导系工会、团总支和学生分会等群众组织,支持他们按照各自章程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

二、支部委员会会议制度

为使支部委员会能切实履行职责,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本支部规定:

1. 每月定期召开一次支委会,研究支部常务工作。

2. 每学期召开两次专门会议,研究党员培养和发展问题。

3. 每学期的最后一个月,召开全体党员民主生活会。

4. 每学期期末召开一次本部门党政班子联席会议,总结本学期的成绩,明确下学期规划。

5. 不定期组织本支部党员进行党章、理论学习教育。

三、党员培养、发展程序

为了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根据党章规定,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一)每学期召开一次党员培养、发展专题会议,对要求入党的教职工认真调查、研究,根据院委的统一安排,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名额,并确定1-2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表》。

(二)党支部每学期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

(三)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及以上的培养教育,在广泛听取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党员发展对象。

(四)教职工被确定为发展对象后,支委会要对其进行政治审查,主要审查本人历史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社会关系政治情况及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以及工作、学习、生活表现。

(五)发展对象必须参加学院党委举办的党校培养班,不能少于四十个学时,主要学习党章和党员培训教材,经培训测试合格的方能发展入党,没有培训或培训考试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六)被批准为发展对象后,由党支部指定二名正式党员做入党介绍人。

(七)发展对象填入《入党志愿书》。

(八)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

1.申请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以及需要对党说明的问题。

2.委员会(由组织委员)向大会报告对申请人的审议情况。

3.与会党员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4.赞成人超过与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支委会决定通过接收为预备党员。并将会议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

5.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材料等,上报院党委审批。

6.经院党委审查、批准后即为预备党员。

7.组织预备党员面对党旗进行宣誓。

8.党总支对预备党员继续考察。预备党员每季度写一次书面汇报,支部要认真审查、讨论。入党介绍人要经过向支部反映预备党员的政治、工作表现。

9.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经支委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报院党委批准。

10.预备党员转正后,支部会应将“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思想汇报、自传、审查材料、教育考察材料,交党委组织部。

四、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为从严治党,提高党员素质,对党员进行经常性教育和监督,每年一次(12月)对全系党员和党总支进行民主评议。评议内容既要评议是否履行党员义务,是否切实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的纪律,又要同本人承担教学、科研和其他工作结合起来,对党总支的评议主要是否履行党总支的职责,是否祈祷战斗堡垒作用。民主评议时,要实事求是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党内的错误思想,严肃认真,敢于斗争,同时要注意全面批评每个党员的功过是非,并要充分吸收非党员教师的意见。对优秀党员要给予表彰,后进党员给予帮助,不合格党员要认真处理。

五、民主生活制度

为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体现党内民主集中制,按照党章和中央有关规定,建立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民主生活会的内容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2.加强系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3.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

4.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5.其他重要问题。就以上问题进行检查总结,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民主生活会的组织

1.民主生活会由系党总支书记负责召集和主持。

2.会前,要在系总支委会上讨论,确定主要议题。

3.会议召开前二天,报告院党委组织派员参加指导。

(三)民主生活会的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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