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相关要求,严格执行《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切实规范学院教师职业行为,筑牢师德底线,维护良好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及社会各界合法权益,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经学院研究,设立师德师风问题专项举报邮箱,面向全院师生及社会各界予以公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师德师风监督举报邮箱
mysj@zknu.cn
二、举报依据
全院教师应当严格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一)坚定政治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自觉爱国守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守宪法原则,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三)传播优秀文化。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不得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四)潜心教书育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因材施教,教学相长;不得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五)关心爱护学生。严慈相济,诲人不倦,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不得要求学生从事与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宜。
(六)坚持言行雅正。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举止文明,作风正派,自重自爱;不得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严禁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
(七)遵守学术规范。严谨治学,力戒浮躁,潜心问道,勇于探索,坚守学术良知,反对学术不端;不得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或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八)秉持公平诚信。坚持原则,处事公道,光明磊落,为人正直;不得在招生、考试、推优、保研、就业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九)坚守廉洁自律。严于律己,清廉从教;不得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不得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十)积极奉献社会。履行社会责任,贡献聪明才智,树立正确义利观;不得假公济私,擅自利用学校名义或校名、校徽、专利、场所等资源谋取个人利益。
三、举报范围
举报内容聚焦学院教师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 违反政治纪律与政治规矩,在教育教学、学术研究等活动中发表或传播不当言论;
2. 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如抄袭、剽窃、篡改学术成果,伪造数据或证明材料等;
3. 对待学生态度恶劣、敷衍教学,存在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以及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索要或收受学生财物等行为;
4. 在工作中敷衍塞责、滥用职权,存在言行失范、性骚扰、徇私舞弊、廉洁失范等其他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违反《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行为。
四、举报要求
请举报人在邮件中清晰、客观说明被举报人的姓名、所在教研室(部门)、具体问题事实,并尽可能提供文字记录、图片、音频视频等相关证据材料,便于学院开展核查工作。
鼓励举报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便于后续情况核实,学院将对举报信息严格保密;如选择匿名举报,请保证线索真实可查,严禁虚构事实、恶意举报。
五、隐私保护与办理时限承诺
学院高度重视举报人隐私保护,对所有举报信息实行专人负责、专项管理,严格保护举报人个人信息。未经举报人本人许可,绝不以任何形式泄露举报人姓名、联系方式、家庭住址等隐私信息,切实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与人身安全。
学院收到举报邮件后,3个工作日内反馈受理情况,10个工作日内反馈初步处理进展。对收到的举报线索及时严肃核查,对查实存在师德师风问题的人员,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学院规章制度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并按规定程序通报处理结果。
欢迎全院师生、家长及社会各界人士对学院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开展监督,共同维护良好教育生态。
周口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